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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扩大接纳外国劳动者的详细方案来了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2日 流览量:

   日本政府于12月17日向自民党法务部门会议提交了基于旨在扩大接纳外国人劳动者的《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入管法》修正案)的新制度的详细方案。将自2019年4月起,在5年里以约34万人作为接纳上限。另外,将采取避免外国人集中于大城市的必要措施。面向主导接纳工作的地方自治体,考虑活用政府补助金等,构建应对多语言的环境等。日本政府计划在年内正式确定详细方案,敦促企业和自治体推进准备工作。


       关于扩大接纳外国劳动者,构建外国劳动者能安心生活的基础成为当务之急。将顾及在语言和习惯不同的异国工作的外国人的生活环境,构建有利于接纳方和输送方双方的机制。

  

   《入管法》修正案将设置新的在留资格“特定技能1号及2号”,允许外国人在日本从事单纯劳动。将以劳动力短缺严重的看护、餐饮和建筑等14个行业为对象。日本政府提出的是实施新制度的基本方针和各领域实行方针、法务省令、纳入面向外国人的援助措施的综合应对举措的各项方案。


      计划将作为5年预期接纳人数的约34万人定位为接纳“上限”。如果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劳动力短缺消除,将停止发放新在留资格。这是因为如果外国人的接纳超过限度,将对日本人的就业造成影响。对于日本的接收方,提出维持从事相同工作的现有员工的雇用这一条件。

  

      另外,为了防止人才集中于城市地区,还提出要采取必要措施。将讨论实施财政支援等,包括充分利用面向在外国人接纳方面推进先导性举措的自治体的地方振兴补助金。将以此敦促自治体采取自主的外国人援助措施,应对外国人集中于工资相对较高的东京等地、地方的劳动力短缺无法改善这一可能性。

  

    为了促进外国人适当参加社会保险,将加强对接纳企业的管理。将采取适用医疗保险的扶养家属仅限于日本居住者等举措,防止滥用。将向2019年1月召集的例行国会提出相关法案。


      通过新在留资格接纳的对象目前暂定9个国家。最初预定为8国,即除越南、中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缅甸、柬埔寨的7国外再增加1国,但目前准备增加尼泊尔和蒙古2国。将在2019年3月前和上述9个国家缔结协定。

 

      关于综合性应对举措,将重视多语言应对。将在日本各都道府县和政令指定城市等处设置统一负责生活相关信息和咨询的“多文化共生综合咨询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利用翻译和多语言翻译应用程序,接受有关雇用、医疗和育儿等与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的咨询。力争在日本全国约100处设置。

  

      还将促进医疗机构、110 报警电话和灾害信息发布等的多语言化,确保外国人的安全和安心。此外,为了金融机构的账户开设和手机入网也能顺利完成,将敦促业者确保多语言支持等。

  

    为了充实日语教育,将致力于消除日语教室的空白地区和加强日语学校的管理,以提高教育水平。还将提出充实面向外国儿童和学生的教育。

  

    新在留资格的对象年龄定为18岁以上。为了将恶劣中介业者的参与排除在外,将避免被中介业者等收取保证金定为接收单位的标准之一。

 

      此外,避免失踪者出现和以外国人能理解的语言提供支持的体制确保也定为条件。现在的外国技能实习制度的实习生失踪人数2017年达到7000人。接收方的不完善的管理被视为问题。“特定技能1号”预计有约一半来自实习生,将推进适合工作的环境的改善。

 

    从准备实施接受的14个行业来看,5年的最多预期接纳人数以看护为最多,达到6万人。不过,上门护理不在接纳对象内。要求接收方在原则上直接雇用外国人,针对供求关系因季节而变动的农业和渔业,允许实行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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